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家庭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年人为国家贡献了青春 ,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民族培育了后代,到了晚年,他们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
我国早已步入老年型国家行列,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1.43亿的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 11%、占全球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随着人口的日益老化,老年人与青少年的比例也发生相应变化,因之老龄问题日显突出,已成为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老龄问题,不仅作出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全民关怀”的老龄事业发展方针以及“老所有养、老所有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长期工作目标,营造了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氛围,而且在立法上采取了有效措施:几届宪法都规定了保护老年人的原则,《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也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宪法的原则,特别是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更是一部全面保护老年人权益的专门法。该法庄严宣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并要求“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组织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为纪念《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10周年,市老龄办的同志们组织力量编辑了《老年维权ABC》一书。该书通过遴选出的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例,从法理上进行系统地分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可望成为老年朋友的“法律顾问”。
法律是神圣的,但不是神秘的。望广大的老年朋友们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注:作者邓群芳系珠海市副市长、
珠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